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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注冊時股東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眾所周知,公司注冊需要一個完整的組織,包括法人、股東和監事。天津公司注冊時股東有哪些注意事項?天津注冊公司邊肖總結了以下四點常規注意事項和兩點特殊注意事項。我們來看看!
天津公司注冊。
股東在天津注冊時的注意事項
一是出錢規則。
也就是說,每個人出多少錢,什么時候出?在虧損的情況下,追加出資的原則、時間,以及沒有及時出資的法律責任,這一條尤為重要。若不承諾未出資的法律責任,可能會流于形式。
二是分錢規則。
每個人多久分一次錢,以及分錢時按什么原則來分,財務如何做到公開、透明,以及財務管制約定。這個條款是合伙中非常重要的,很多分歧都是由于分錢不均造成的。
三是分權規則。
決定權力是如何分配的,是按出資比例還是其他約定?因為《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約定同股不同的權利,同股不同的利益。另外,公司是否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股東會、董事會的運營規則。
股東。
是否保留股權,以及保留股權的分配機制。
當然,完整的合作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此。合作協議是股東之間合作的基礎,必須引起股東之間的充分重視。
五是代持協議的處理方式。
登記公司時,股東大多會以自己的真實姓名登記,操作簡單。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自己不方便,比如當官的不方便出現在公司。或介紹資源的人不方便出現在里邊,因為存在利益關系,此時需要找別人當注冊公司的股東,而實際的投資者可能會成為幕后的股東,在術語中被稱為代持協議。
所有權代理協議必須由可靠的人簽訂,需要正規的所有權代理協議。
6.特殊事件協議。
創業者在創業時,約定創業者中途離開,如何處理股權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彼此之前已經簽訂了股權協議,出現這種情況,就會有相應的協議來處理。
在協議中,我們可以同意股東之間很少可以合作三年,例如,如果在三年內發起股東離開,其他股東可以以0元的價格回購他們的股份,以增加他們的工作壓力和動力。
天津公司注冊時股東有哪些注意事項?
如果是非發起的其他創始股東,可以約定0元回購,也可以補償其成熟股票的相應價格。
以上是天津公司注冊時股東應注意的事項,在公司注冊前應確定這些事項,天津公司上司們也應簽訂相關股東協議,以免在后續運營過程中股東份額和其他原因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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